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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市耦联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吉市环罚〔2024〕lt16号

来源:   时间: 2024-11-05 08:46
                                                           吉林市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决定书

                                                吉市环罚〔2024lt16

 

吉林市耦联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36910115761

经营场所:吉林市龙潭区九江路

法人代表人罗维迁

2024年8月12日对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8月12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漓江街区域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浓重的鱼腥臭味,通过排查确定气味来源是你单位。经现场检查,你单位二车间正在生产,其南侧大门及一扇窗户开启,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未控制、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致使大量三甲胺等气体从敞开的门窗逸散到厂界外。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材料证明:

1、我局2024年8月12日制作的《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4年8月20日制作的《吉林市龙潭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8月12日至8月13日制作的《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24年8月15日制作的《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24年8月12日、8月20日制作的视听资料证据(图片/视频)和你单位提供的《关于吉林市耦联化工有限公司单体车间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证据证明你单位二车间门窗开启,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未控制、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

 2、你单位2024年8月12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你单位的主体适格和授权委托关系合法。

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市环罚告字〔2024〕lt16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

你单位未进行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规定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法定处罚金额上限20万;裁量因素(n)为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总个性基准数值1(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5天裁量等级为1);总共性基准数值2(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1次裁量等级1,县级行政区域内裁量等级1);总修正基准数值-6(改正态度:立即改正裁量等级-2,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环境影响无法完全消除裁量等级为-1,小型企事业单位裁量等级-1,地区差异裁量等级-2)。

最终罚款金额=法定处罚金额上限(20万)×[总个性基准数值(1/n(1) 总共性基准数值(2)/2 总修正基准数值(-6)/4]/10=0.5万元。

该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应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修正基准数值,对处罚金额在限定范围内进行修正,得出最终处罚金额0.5万元。依据《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计算方法……(三)根据修正基准数值,对处罚金额在限定范围内进行修正,得出最终处罚金额。修正后的裁量处罚金额不得超出法定的裁量范围。……”的规定,故取法定裁量范围最低数额2万元罚款。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吉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入吉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吉林市生态环境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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