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赔偿义务人 |
案件基本情况 |
鉴定评估结果 |
赔偿金 (万元) |
修复费用 (万元) |
赔偿资金使用情况 |
吉林市共进工贸有限公司利用暗管排放水污染物造成水体生态环境损害案 |
吉林市共进工贸有限公司 |
吉林市共进工贸有限公司利用雨排管线向北大沟排放强酸性废水 |
认定吉林市共进工贸有限公司利用雨排管线向北大沟排放强酸性废水行为与地表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
2.859 |
|
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通过恢复工程完全恢复,故以赔偿金方式进行赔偿,该赔偿金计划用于替代修复。 |
王某某违法排放电镀废水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案 |
王某某 |
王某某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泵直接排入厂区东南侧的坑塘里,造成环境污染。 |
王某某电镀厂废水非法排放行为造成鉴定范围内土壤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成立。 |
|
11.77488 |
已完成修复,并已达到修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