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
办理条件:本指南适用于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事项。
所需材料:
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表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异地使用备案表
安保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情况说明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放射源运输资质和暂存情况
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经国家级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的证书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00-16:30(法定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9号;下辖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城通办”窗口
咨询电话:0432-62405223 0432-65150683
办理流程: